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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是否必须遵守国务院及各部、各地方政府关于禁止提前复工的规定

发布日期:2020-03-03 浏览次数:1011次

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当地政策安排复工,以大局为重,不得违反政府规定强行复工。否则,一方面不容易取得员工理解和支持,另一方面,如果一旦发生员工感染,用人单位及其负责人将会面临承担法律责任的风险。

《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企业应当服从人民政府发布的决定、命令,配合人民政府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该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人不服从所在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发布的决定、命令或者不配合其依法采取的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如果企业违反了国务院及各部、各地政府关于迟延开工的要求,并导致病毒交叉感染或有感染严重危险的,将会承担行政拘留、罚款等行政责任,甚至构成刑事犯罪。

用人单位在国务院通知和地方政府通知的基础上可继续延长本单位劳动者的假期,属于用人单位用工自主权的范畴,由用人单位自主决定但应依法保障劳动者在假期期间相应工资待遇,做到依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