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11-06 浏览次数:451次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交通法规对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以及对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定性、定量评断时所形成的文书材料。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作出后,有异议的当事人如何救济?潇耀律师围绕此问题进行解析,供大家参考。
《行政复议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能否提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表面上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属于行政机关;但实际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能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因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不是具体行政行为,亦不属于行政复议的受理范围,交通事故认定书仅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案件的证据使用,其目的是分清事故责任,依照交通法规对肇事者作出恰当的处分,不能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