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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的法律问题解析(二)

发布日期:2023-10-24 浏览次数:428次

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涉及房屋租赁方面的纠纷也是经常发生,潇耀律师近期将围绕房屋租赁的相关法律知识进行解析,供大家参考。

1、房屋租赁的租金支付方式应明确

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应明确租金的金额、支付周期、租金是否随租赁期限上下浮动、浮动标准等相关约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2、因维修房屋而影响使用的,承租人可要求出租人减少租金或延长租期

一般情况下,出租人应当履行对租赁房屋的维修义务,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租人在房屋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房屋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需要注意的是,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房屋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上述的维修义务。另,承租人如果要对房屋装修,需经得出租人同意,否则,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