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7-20 浏览次数:545次
民间借贷中出借人经常会与借款人约定借款利息,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2023年6月20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受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公告》: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2023年6月20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1年期LPR为3.55%,5年期以上LPR为4.2%。以上LPR在下一次发布LPR之前有效。
公告发布之前的1年期LPR从3.65%降为现在的3.55%,从2023年6月20日起,民间借贷的最高利率从之前的14.6%降为14.2%。
举例:甲向乙出借人民币1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利息约定为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如果借款合同成立于2023年6月20日之前,乙应支付甲的年利息为1460元;如果借款合同成立于2023年6月20日之后,乙应支付甲的年利息为14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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