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06-03 浏览次数:1060次
在财产保险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并非同一人时,保险公司在向被保险人赔付后,有权向投保人行使代位求偿权。
主要原因有:1、投保人不享有财产保险项下的保险利益,无权主张财产保险项下的权利。
2、从合同法的角度来看,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并非同一人的情形是第三人利益合同,订立合同的人并不享受合同权利,而享受合同权利的人却又并非订立合同的人。第三人利益合同涉及三方当事人,利益平衡问题也因此应当在三方当事人之间综合考量,而不能将其中的某两方当事人割裂出来加以评判。
3、否定保险人的代位求偿权可能引发道德风险,否定保险人的代位求偿权也就是事实上免除投保人的法定责任。
4、从法律解释的角度来看,投保人也应当属于“第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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