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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合同的主要内容

发布日期:2020-05-21 浏览次数:1099次

    根据有关房地产法规和城市房地产预售商品房的购买情况,《商品房预售合同》一般应包括以下条款:

    1.合同当事人双方的基本情况,包括房屋预售人、预购人的名称、姓名、住所、联系地址、电话等。

    2.房屋的基本情况。这是合同中特别重要的条款。一般应当载明房屋坐落的位置、土地使用权证、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和出让年限、土地用途、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文本、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文本、房屋的建筑面积及允许的误差比例,还有套内建筑面积、公摊面积、建筑结构、楼层朝向、竣工交付日期,并附有房屋平面图。

    3.房屋价款。合同应明确房屋的每平方米单价及总价金额,并对超出允许的误差范围部分的价款进行约定。

    4.房屋价款的支付方式。对分期付款的期次、各期的时间、金额及计算价款的货币单位应当明确订入合同中。如采用银行按揭贷款方式付款,还应把贷款协议中银行与预购人、预售人的法律关系明确订人合同之中。

    5.附属设施。为保障房屋的使用功能,对于水、电、气等配套设施的安装条件、质量、价格等进行明确的约定。

    6.公用设施、共用设备以及地下停车场的产权归属在合同中明确加以约定,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7.违约责任、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以及合同的生效条件等应在合同中明确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