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故意隐瞒、逃避隔离,被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并造成他人感染的行为如何认定

发布日期:2020-03-26 浏览次数:1047次

疫情暴发期间,有些从湖北武汉返乡的人或者曾赴该地区出差、旅游的人故意隐瞒其到访的经历,逃避隔离,最终被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并造成他人感染,该行为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或者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根据《刑法》、《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案件的若干解释》的规定,故意传播突发传染病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患有突发传染病或者疑似突发传染病而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过失造成传染病传播,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按照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