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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10-26 浏览次数:1267次
法院在审理诉讼案件完结后,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调解书中的给付方未履行法律文书中确定的义务,案件当事人可向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在进入执行程序前,当事人因给付方转移财产等紧急情况,不申请保全将可能导致生效法律文书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但申请保全的当事人在生效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后五日内未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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