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03-26 浏览次数:197次
为依法惩治袭警犯罪,保障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保护人民警察人身安全,维护国家法律权威和社会秩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等法律规定出台《关于办理袭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于2025年1月18日起施行。近期,潇耀律师将围绕有关内容进行介绍,供大家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足以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应当认定为上述规定的“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1、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其他具有杀伤力的工具的;2、驾驶机动车撞击人民警察或者其乘坐的车辆的;3、其他严重暴力袭击行为。
实施袭警犯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1、造成人民警察轻伤的;2、致使人民警察不能正常执行职务,造成他人伤亡、犯罪嫌疑人脱逃、关键证据灭失或者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3、纠集或者煽动多人袭警的;4、袭击人民警察二人以上的;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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