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0-26 浏览次数:2005次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如果存在以下几种情形之一的,可不被法院纳入失信名单:
1、提供了充分有效的担保;
2、已被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的财产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债务的;
3、被执行人履行顺序在后,对其依法不应强制执行的;
4、其他不属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需要特别说明的:执行人为未成年人的,人民法院不得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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