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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政服务法律问题解析专题(二)

发布日期:2023-10-16 浏览次数:436次

家政服务,是以家庭为服务对象,提供保洁、烹饪、生活看护等各类满足家庭日常生活需求的有偿服务。家政服务类型多样化,也导致矛盾频发。潇耀律师近期将以专题形式对家政服务常见的法律问题进行解析,供大家参考。

家政服务人员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如其受到损害,由谁承担责任?

1、雇主对家政服务人员造成损害的。雇主为侵权人,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家政服务人员自身存在过错的,应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责任。

2、第三人对家政服务人员造成损害的。家政服务人员可以要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可以要求雇主给予补偿,雇主补偿后,可向侵权的第三人追偿。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是员工制家政服务,即家政服务人员与家政服务机构建立劳动关系的,家政服务人员因第三人侵权造成人身损害并构成工伤的,有权同时获得工伤保险赔偿和侵权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