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8-21 浏览次数:494次
在日常生活中,机动车在特殊环境和特殊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后,责任如何承担?潇耀律师围绕相关问题进行解析,供大家参考。
一、多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害,损失未超出各机动车交强险责任限额之和,当事人可以请求由各保险公司按照其责任限额与责任限额之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损失超出各机动车交强险责任限额之和的,由各保险公司在各自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二、分别投保交强险的牵引车和挂车连接使用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害,当事人可以请求由各保险公司在各自的责任限额范围内平均赔偿。
三、多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害,其中部分机动车未投保交强险,当事人可以请求先由已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保险公司可以就超出其应承担的部分向未投保交强险的投保义务人或者侵权人行使追偿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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