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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法律知识解析(七)

发布日期:2023-05-16 浏览次数:557次

有限责任公司是我国企业实行公司制最重要、也是最常见的一种组织形式,系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的经济组织。潇耀律师近期将围绕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法律知识为专题进行解析,供大家参考。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同股不同利。《公司法》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但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的除外。

一般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是同股同利,如:A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金为100万元,甲是该公司的股东,出资30万元,甲享有A公司30%的股权,A公司于2022年盈利后,可分配红利为50万元,甲可分得红利为15万元。

如果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也就是同股不同利,如:B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金为100万元,乙是该公司的股东,出资30万元,乙享有B公司30%的股权,B公司于2022年盈利后,可分配红利为50万元,全体股东约定乙按20%的比例来享受分红,那么虽然乙方享有B公司的30%的股权,但乙享有的实际可分得的红利为10万元。

需要注意的是:有限责任公司的同股同利是原则,同股不同利是例外,如有限责任公司需要在股权架构上设置同股不同利,应当经全体股东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