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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广告合规专题(一)

发布日期:2023-02-22 浏览次数:555次

为引导企业广告合规经营,增强广大群众提高识别虚假违法广告能力,潇耀律师近期将围绕广告合规的相关内容为专题进行解析,供大家参考。

商业广告,是为推销商品或提供服务,以付费方式通过广告媒体向消费者或用户传播商品或服务信息的手段。首先,应区分广告主VS广告经营者VS广告发布者VS广告代言人各主体的相关概念。

1、广告主,是指为推销商品或者服务,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广告经营者,是指接受委托提供广告设计、制作、代理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广告发布者,是指为广告主或者广告主委托的广告经营者发布广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4、广告代言人,是指广告主以外的,在广告中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形象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如果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本企业产品或服务做代言宣传,不属于广告代言人,因其行为代表企业,视为广告主。如果企业的投资人、聘用的员工为本企业产品或服务做代言宣传,视为广告代言人。

需要注意的是:广告的监管部门为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