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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普法专题(一)

发布日期:2022-10-19 浏览次数:613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也称一人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相比起有限责任公司来说,二者有很多区别,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亦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潇耀律师就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问题分为六个专题向大家进行介绍,供大家参考。

一人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一、股东人数的区别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一个股东成立的有限公司。该股东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为2-50人

二、设立个数的区别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中,如果股东为自然人,那么该自然人股东只能成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而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成立多个有限公司。  

三、股东承担责任区别

因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只有一个,依据《公司法》第六十三条之规定,如果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是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

四、股东会的区别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本应股东会职权的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