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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民事纠纷案件的有关规则(七)

发布日期:2022-09-21 浏览次数:694次

银行卡在发生伪卡盗刷情况下,各方的责任如何承担?

1、在收单行(跨行交易中兑付现金或与商户签约进行跨行交易资金结算,并且直接或间接地使交易达成转接的银行)与发卡行不是同一银行的情形下,因收单行未尽保障持卡人用卡安全义务,持卡人可以请求收单行承担赔偿责任,但持卡人对伪卡盗刷交易具有过错,可以减轻或者免除收单行相应责任。

2、因特约商户未尽审核持卡人签名真伪、银行卡真伪等审核义务导致发生伪卡盗刷交易,持卡人可以请求特约商户承担赔偿责任,但持卡人对伪卡盗刷交易具有过错,可以减轻或者免除特约商户相应责任。

3、持卡人还可以请求发卡行承担责任,发卡行可以申请追加收单行或者特约商户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的,发卡行承担责任后,可以依法主张存在过错的收单行或者特约商户承担相应责任。

4、发卡行、非银行支付机构、收单行、特约商户承担责任后,可以请求盗刷者承担侵权责任的。

综上,银行卡盗刷的最终责任人为盗刷者,因此,尽管持卡人可以基于其与发卡行、收单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特约商户之间的法律关系诉求上述主体承担法律责任,但上述主体承担责任后,均依法享有请求盗刷者承担侵权责任的权利。

但需要注意的是:因同一伪卡盗刷交易或者网络盗刷交易,持卡人向发卡行、非银行支付机构、收单行、特约商户、盗刷者等主体主张权利,所获赔偿数额不应超过其因银行卡被盗刷所致损失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