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06-06 浏览次数:2476次
带薪年休假,是职工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就可以享受一定时间的带薪年假。关于带薪年休假的具体规定为:
1、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2、累计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3、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注: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如果用人单位未安排职工休满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按照未休年休假天数支付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天的部分不再支付工资报酬。
未休年休假计算公式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