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05-14 浏览次数:2669次
物业纠纷已成为广大市民很头痛的一件事,比较常见的有断水断电催缴费用、一人欠费全楼,那么物业是否有权停水断电催缴物业费?
1.物业公司不能因为业主拖欠物业费,就采用停水停电的措施。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物业为服务合同与供用水、电合同是各自独立的,涉及不同的合同当事人。供用水、电合同的对方当事人是自来水供应公司、电力公司,如果出现法定或约定的断水、断电情形,有权力采取断水、断电措施的也只能是电力、自来水供应公司。
2.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业主因物业公司管理服务差而拒交物业费,物业公司以此为由拒绝代收水电费,致使业主家中停水停电的,物业公司具有过错,应赔偿业主的损失。
业主因物业服务不到位等原因拒付物业费,而遭到物业公司以断水断电等措施催缴的,潇耀律师建议双方协商处理;若协商不成,业主可以向供水供电公司或相关政府部门投诉处理;如果依然未能解决问题的,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