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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10-26 浏览次数:1062次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与其他异性同居,令夫妻间出现矛盾、发生争执,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且双方均同意离婚,应予准许。无过错方有权获得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有过错的一方。无过错方向婚外第三者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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