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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作为管理人负有的责任

发布日期:2022-10-26 浏览次数:1151次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物业公司系小区公共区域的管理人,负有安全保障义务。

物业公司应针对服务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方法对策

1、制定安全、消防管理制度并进行公示;

2、设置警示标志或危险提示标志;

3、及时维修、更新公用设施和消防设施;

4、及时进行紧急处理并履行报告义务;

5、及时制止危险活动;

6、引导并配合受害人向侵权行为实施人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