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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养人的条件

发布日期:2022-10-26 浏览次数:1248次

   送养人的主体资格

   1、孤儿的监护人;

   2、社会福利机构;

   3、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送养人应具备的条件:

       监护人送养未成年孤儿的,须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有抚养义务的人不同意送养、监护人不愿意继续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依法变更监护人。

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