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10-18 浏览次数:612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潇耀律师将围绕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的有关问题进行解析,供大家参考。
一、什么是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的构成
加倍计算之后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其中:
1、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如生效法律文书未确定给付该利息的,不予计算。
2、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为: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