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铁路旅客运输相关问题解析(五)

发布日期:2023-06-26 浏览次数:515次

铁路旅客运输是指铁路运输企业作为承运人按照车票载明的日期、车次等信息在约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将旅客安全运输到车票载明的到站,由旅客支付票款的行为。潇耀律师近期将围绕铁路旅客运输的相关内容为专题进行解析,供大家参考。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公布车站运营时间、停止检票时间、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旅客禁止或者限制携带物品目录等信息。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明确旅客随身携带物品的相关规定,至少包括下列内容:1、随身携带物品总重量限额;2、每件物品的重量及尺寸限定;3、免费携带物品的重量;4、超限携带物品计费标准;5、特殊携带物品的相关规定;6、因铁路运输企业责任导致携带物品损坏、丢失的赔偿标准或者所适用的国家有关规定。

旅客随身携带行李应当符合约定的限量和品类要求,不得随身携带或者在行李中夹带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以及可能危及运输工具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危险物品或者违禁物品;超过限量或者违反品类要求携带行李的,应当办理托运手续。  

旅客随身携带或者在行李中夹带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以及可能危及运输工具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危险物品或者违禁物品,承运人可以将危险物品或者违禁物品卸下、销毁或者送交有关部门。旅客坚持携带或者夹带危险物品或者违禁物品的,承运人应当拒绝运输。

在运输过程中旅客随身携带物品毁损、灭失,承运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