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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程序中撤诉的法律后果专题(三)

发布日期:2023-01-10 浏览次数:541次

在民事诉讼中,撤诉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提起诉讼一方要求撤回诉讼的行为。在民事诉讼中一审、二审、再审都存在撤诉的可能性,法律后果也不尽相同。潇耀律师将撤诉的法律后果专题解析,供大家参考。

在民事诉讼再审程序中,撤诉包括再审申请人撤回再审申请,或者一审原告在再审审理程序中撤回起诉。

1、再审申请人撤回再审申请

审查再审申请期间,再审申请人撤回再审申请的,是否准许,由法院裁定。再审申请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询问的,法院可以按撤回再审申请处理。

法院准许撤回再审申请或者按撤回再审申请处理后,再审申请人再次申请再审的,不予受理,但有4种情形,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的除外(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3、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4、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2、一审原告在再审审理程序中撤回起诉

再审审理过程中,一审原告撤回起诉后再起诉的,经其他当事人同意,且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法院可以准许。裁定准许撤诉的,应当一并撤销原判决。一审原告在再审审理程序中撤回起诉后重复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3、原一审判决被再审撤销后发回一审法院重审过程中,撤回起诉的是否还可重新起诉?

此种再审发回重审应视为新的一审案件,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应适用一审程序的相关规定予以确定,原告在重审期间撤诉后又起诉的,法院应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