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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可多分遗产

发布日期:2022-10-17 浏览次数:623次

在被继承人没有有效遗嘱的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赡养老人是每个子女应尽的义务,尽到主要赡养义务主要表现在对被继承人生活提供主要经济来源,长期性、经常性地为被继承人的日常生活提供帮助,如与老人共同生活、为老人生活起居提供帮助,在老人生病时进行护理等等。需要说明的是,如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亦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在被继承人没有有效遗嘱的情况下,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