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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物权专题(三)

发布日期:2022-10-11 浏览次数:623次

担保物权登记部门及登记的业务范围:

一、不动产登记中心

办理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房屋、构筑物等抵押事项。

二、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

办理应收账款质押,应收账款转让(保理),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融资租赁,存款单、仓单、提单质押,所有权保留,存货质押,其他动产和权利担保等事项。

三、市场监督管理局

办理股权质押事项。

四、交警部门车辆管理所

     办理车辆抵押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