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0-12 浏览次数:651次
买卖合同是生活、工作中最常见的交易方式。合同交易方式多种多样,发生纠纷后有的可以协商解决,有的则需要通过法院诉讼或仲裁解决。潇耀律师总结了有关买卖合同的法律风险防范要点,分为三个专题向大家分享,以供参考。
专题一 明确交易对象
首先,交易对象的信誉往往会影响合同的履约,在缔约前应尽可能多渠道、全方位了解交易对象的经营状况和征信信息,是否涉及诉讼、执行案件。
其次,在交易前应当尽可能充分的了解交易对象的基本情况。交易对象是自然人的,应确定姓名、住址、出生年月、公民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最好留存身份证复印件;交易对象是企业或其他组织的,应确定交易对象的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合同经办人、联系电话等,合同中记载的公司名称应当与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一致,避免使用简称或缩写。
在签订买卖合同前,应当审核签约人是否获得交易对象的授权,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之规定,尤其在合同未加盖交易对象印章时,应要求签约人提供相关授权手续。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交易对象在合同加盖的公章或合同专用章要与交易对象的名称保持一致,避免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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