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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价款结算相关问题(二)

发布日期:2022-08-17 浏览次数:717次

行政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期限是多长时间?

依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行政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办理资产交付手续,办理竣工财务决算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政府审计结论是否以作为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

只有合同明确约定以政府审计结论作为结算依据时,审计结论才可以作为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如当事人约定以政府审计结论作为结算依据,审计结论存在明显错误造成工程价款出入较大的,可以通过补充质证、补充鉴定纠正错误,上述方法不能解决的,可以申请司法鉴定确定工程价款。如果当事人约定以政府审计作为结算依据,但政府审计迟延的,承包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仲裁,申请司法鉴定确定工程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