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01-18 浏览次数:901次
民法典实施后,房屋新增了一种权利,那就是居住权。居住权是为了满足自己生活居住的需要而在他人的住宅上采取书面形式设立的,原则上无偿设立,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2、住宅的位置;
3、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4、居住权期限;
5、解决争议的方法。
设立居住权的房屋不能出租,不得转让、继承。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已经登记的居住权应当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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