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0-26 浏览次数:2627次
实际生活中,碍于亲友情面经常会出现名义借款人与实际借款人不一致的情况,若被催债,还款责任有谁承担?
潇耀律师认为:
1.以自己名义帮他人借款,应该承担还款责任。
民法上的“合同相对性”理论,即使名义借款人并未实际使用借款,其仍应根据合同相对性,承担相应的合同义务。
2.他人以自己的名义骗取借款,名义借款人无须还款。
借款的实际用途对借款法律关系的认定并无影响,只要是你跟别人借款,不管你是借来给别人用,还是借来做什么,借了就应该承担还款责任。如果借款人有证据证明借款已经被其他人诈骗取得,名义借款人实际并未接受、使用借款,贷款人就不能要求名义借款人还款,而是应该通过刑事诉讼程序追回借款。
3.关于借名借款的效力问题
如果名义借款人和实际使用人并存的情况,对于借款合同应当遵从合同的相对性,借款的实际用途不影响借款合同主体的确定,故名义借款人一般为借款合同的相对人,其应当承担偿还责任。
但如果名义借款人向出借人披露了实际使用人,各方的真实意思仅为借名义借款人的名义,名义借款人并不实际参与借款关系的履行活动,也不享受借款活动的利益,此时应认定实际使用人为实际借款人,应由实际使用人承担偿还责任。
如果名义借款人虽然向出借人披露了实际使用人,但出借人基于对名义借款人的信赖出借款项,要求名义借款人作为借款人,此时应认定借款关系仍然发生在出借人和名义借款人之间,由名义借款人承担偿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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