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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的税收优惠

发布日期:2020-03-04 浏览次数:1037次

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的企业所得税有什么税收优惠?

依据《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第四条规定: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

困难行业企业,包括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两类)四大类,具体判断标准按照现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执行。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须占收入总额(剔除不征税收入和投资收益)50%以上。

本公告体现国家政策扶持因疫情经营受影响较重的行业,税收政策先行,延长亏损弥补期限,变相减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