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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金

发布日期:2022-10-26 浏览次数:1084次

订金是一方当事人为交易需要而向另一方当事人交纳的金钱,目的是为了增强其履约能力,不具有担保的功能。一般情况下,交付的订金视为预付款,在交易成功时,订金充当交易价款,在交易失败时,订金应全额返还。收受订金的一方即使违约,仍应承担返还订金的义务。

一般情况下,订金作为预付款,它不具备定金性质,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订金数额应当在合同总价的5‰以内,双方在签订商品买卖合同后,订金应及时返还或抵作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