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0-26 浏览次数:1188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从事非法放贷构成非法经营罪,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超越批准的范围放贷;
二、以营利为目的;
三、2年内向不特定的单位或个人以借款或其它名义出借资金10次以上;
四、年利率超过36%;
五、个人非法放贷数额累计在200万元以上,或违法所得80万以上,或非法放贷对象累计在50人以上,或造成借款人或者其近亲属自杀、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 单位非法放贷数额累计在1000万元以上,或违法所得400万以上,或非法放贷对象累计在150人以上,或造成借款人或者其近亲属自杀、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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