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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之被抚养人生活费

发布日期:2022-10-26 浏览次数:1199次

被抚养人生活费是指受害人因人身伤害致残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死亡的情况下,给予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一定数额的生活费用,以维持其正常生活。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8条,交通事故中被抚养人的生活费根据被抚养人的年龄,根据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不同分别计算:

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21966元/年 ×(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0071元/年×(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2、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有无其它经济来源18-60周岁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21966元/年 ×20;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0071元/年 ×20

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21196元/年×[20年-(被扶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0071元/年×[20年-(被扶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21196元/年×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0071元/年×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备注:受害人死亡的,不考虑伤残赔偿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