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04-14 浏览次数:156次
为了规范公司登记管理,维护交易安全,优化营商环境,市场监管总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出台《公司登记管理实施办法》,于2025年2月10日起施行。近期,潇耀律师将围绕有关内容进行介绍,供大家参考。
一、股东出资方式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股权、债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权属等有规定的,股东可以按照规定用数据、网络虚拟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依法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二、公司增资时的股东出资期限
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自注册资本变更登记之日起五年内缴足;
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的,应当在公司股东全额缴纳新增股款后,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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