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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

发布日期:2022-10-26 浏览次数:2124次

借款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一、贷款人

贷款人发现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合同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如仍不能确定的,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二、借款人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如贷款人同意,借款人也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之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

如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如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随时还款。

借款人未按约还款的,按照约定或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如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以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