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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用电合同

发布日期:2018-08-09 浏览次数:2500次


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人向用电人供电,用电人支付电费的合同。

一、供电人未按照国家规定的供电质量标准和约定安全供电,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二、供电人因供电设施计划检修、临时检修、依法限电或用电人违法用电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电时,应先通知用电人。未事先通知用电人中断供电,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三、因自然灾害等原因断电,供电人应及时抢修未及时抢修,造成用电人损失的,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用电人应及时交付电费和安全用电。如用电人逾期不交付电费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用电人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约定安全用电,造成供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