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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商品相关法律问题解析(二)

发布日期:2023-07-06 浏览次数:524次

网上购物,是消费者通过互联网检索商品信息,并通过电子订购单发出购物请求并支付费用,商品销售者通过邮购的方式发货的一种购物形式。潇耀律师近期将围绕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专题解析,供大家参考。

网络交易经营者应当在其网站首页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显著位置,持续公示经营者主体信息或者该信息的链接标识。

网络商品销售者提供的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网络商品销售者应当依法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1、消费者定作的;2、鲜活易腐的;3、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4、交付的报纸、期刊。

下列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1、拆封后易影响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拆封后易导致商品品质发生改变的商品;2、一经激活或者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3、销售时已明示的临近保质期的商品、有瑕疵的商品。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但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