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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当竞争合规专题(七)

发布日期:2023-03-13 浏览次数:538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是为了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的法律。潇耀律师将围绕不正当竞争行为中的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和商业诋毁行为进行解析,供大家参考。

一、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

经营者进行的不正当有奖销售包括下列情形:1、所设奖的种类、兑奖条件、奖金金额或者奖品等有奖销售信息不明确,影响兑奖;2、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3、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万元。

经营者违实施不正当有奖销售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商业诋毁行为

商业诋毁行为,指经营者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经营者损害竞争对手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