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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当竞争合规专题(四)

发布日期:2023-03-08 浏览次数:520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是为了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的法律。潇耀律师将围绕不正当竞争行为中的虚假宣传行为进行解析,供大家参考。

虚假宣传行为系经营者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不可以使用“最”、“第一”等极限性用语。

经营者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经营者的虚假宣传属于发布虚假广告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