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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的处理规则专题(四)

发布日期:2023-02-15 浏览次数:510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是为了保护个人信息权益,规范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促进个人信息合理利用,根据宪法而制定,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潇耀律师近期将围绕个人信息处理规则的相关内容为专题进行解析,供大家参考。

上文提到了,个人信息处理在履行告知义务的前提下,应取得个人的同意,但也有例外,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人信息处理者处理个人信息不需取得个人同意:

1、为订立、履行个人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所必需,或者按照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和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实施人力资源管理所必需;

2、为履行法定职责或者法定义务所必需;

3、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者紧急情况下为保护自然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所必需;

4、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在合理的范围内处理个人信息;

5、在合理的范围内处理个人自行公开或者其他已经合法公开的个人信息;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可见,个人信息处理者在处理个人信息时,以个人同意处理为原则,不需同意而可直接处理为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