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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人可否将其承揽的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发布日期:2022-03-25 浏览次数:746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揽人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承揽人如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需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不同意的也可以解除合同。定作人同意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承揽人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