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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能否发布与疫情相关的信息

发布日期:2022-02-07 浏览次数:819次

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国家建立传染病疫情信息公布制度,保障公民及时、准确获得疫情信息。在疫情防控期间,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定期公布全国传染病疫情信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定期公布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疫情信息;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向社会公布传染病疫情信息,并可以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疫情信息。任何单位、公民不得发布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公布的与疫情相关的信息。

故,公民不能发布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公布的与疫情相关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