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05-15 浏览次数:2371次
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方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情况下,分下面几种情形处理:
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股权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夫妻双方就股权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股权的,可以对转让股权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
夫妻双方就股权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潇耀律师提醒:离婚财产分割往往涉及很多问题,为了避免您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欢迎您咨询潇耀律师团队。
上一篇:2018《刑诉修正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