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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避免疫情传播擅自设卡堵路是否合法

发布日期:2020-03-20 浏览次数:1126次

为了避免疫情传播,在未经交通管理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设卡堵路,用石头、泥土堵路,更甚者有直接用挖掘机将道路挖断等,这些做法是否合法?

首先应倡导合法防疫,避免在防疫期间做出一些“过激”行为,严重者可能会违反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构成犯罪。就以上堵路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挖掘道路、占用道路施工或者从事其他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活动。若发现前款行为,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活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迅速恢复交通。情节严重者,可构成犯罪。

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七规定,破坏轨道、桥梁、公路等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等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因此,设置路障封路有可能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对于封村封路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虽然可以阻止疫情的扩散,但也要采取合适的方式封路,并给急救车留出通行的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