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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损害赔偿

发布日期:2022-10-26 浏览次数:1118次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是指因一方过错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提出损害赔偿的请求,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及遗弃家庭成员

确立过错赔偿制度有利于制裁实施重婚、姘居、家庭暴力等行为的有过错当事人,保护无过错方的权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中规定有离婚分割财产时应当照顾无过错方的内容。离婚损害赔偿不仅适用于诉讼离婚也适用于协议离婚,但是,夫妻双方均有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过错情形,一方或者双方向对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