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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知识点之抵押(一)

发布日期:2022-10-26 浏览次数:1212次

抵押,是指抵押人和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一、依法可以抵押的财产

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附着物; 2、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3、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4、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5、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和荒滩等荒地的使用权; 6、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二、不得抵押的财产

1、土地所有权;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6、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