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费用

发布日期:2018-12-26 浏览次数:1187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7、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8、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9、劳动能力鉴定费。


上一篇: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

下一篇: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