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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离职是否有经济补偿金

发布日期:2018-10-31 浏览次数:1500次

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是员工在劳动合同期未满时主动提出离职,用工单位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但如果是用工单位存在过错,员工“迫不得已”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依法获得经济补偿。这些情形包括: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或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2.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3.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劳动者权益;

4.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

5.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危及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