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10-25 浏览次数:1570次
正当防卫是公民为了防止国家利益、本人财产、他人财产、本人人身、他人人身、公共利益遭受不法侵害,对侵害人可能造成损害或造成损害的制止方法,且行使起来要有限度。
以下几种情况不属于正当防卫:
1、打架斗殴中,任何一方对他人实施的暴力侵害行为。两人及多人打架斗殴,一方先动手,后动手的一方实施的所谓反击他人侵害行为的行为。
2、正当防卫中的不法侵害必须是在客观上确实存在,而不是主观想象的或者推测的。对假想中的不法侵害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3、对尚未开始不法侵害行为的行为人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4、对自动停止,或者已经实施终了的不法侵害的行为人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5、不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者本人,而对无关的第三人实施所谓的“正当防卫”行为。
6、不法侵害者已被制伏,或者已经丧失继续侵害能力时,受侵害人继续实施所谓的“正当防卫”行为。
7、为了侵害对方,故意挑逗他人向自己进攻,然后借口正当防卫加害对方。
8、对精神病人或者无刑事责任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侵害行为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的行为。
9、公安人员依法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等合法行为,嫌疑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实行所谓的“正当防卫”。对紧急避险行为也不能实行正当防卫。
10、起先是正当防卫,但后来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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